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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塔机报废处置的招标公告
作者: 信息来源:管理员 发布时间:2016-11-15 阅读次数:4116
我司现有报废塔机1台,决定进行处置,具体要求如下: 1、塔机必须在现场进行破坏性切割,处置后不能再行使用。 2、按废钢进行处置,竞标单位自行报价。 3、重量以报价单为准,不得调整,竞标单位综合考虑误差。 4、该塔机在成都市建设北路二段4号,若需现场踏勘,请与曾大伟联系,电话13808075029。 5、塔机分解切割及运输费用,由购买方承担。 6、竞标单位若为法人的,请将营业执照复印件(盖单位公章),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证明(盖单位公章)等资料,在递交报价资料是一并交我单位工程部。 若为自然人的,请准备身份证复印件,在递交报价资料时一并交我司工程部。 7、报价资料必须密封,法人单位在密封处加盖公章;自然人在密封处签名。不符合要求的,视作废标。 8、投标报价资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6日上午10点整。 投递地点:成都市星辉中路16号星辉大厦1211工程部 联系人:黄琪琳 联系电话:02883334080 9、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6日10点整。开标地点:yl23455永利-首页欢迎您工程部。 10、请有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规定时间持以下资料到成都市星辉中路16号星辉大厦1211工程部进行投标。 (1)报价单 (2)授权委托书 (3)身份证复印件
附件1: 塔机报废处置收购报价单
报价单位: 联系人: 电话: 附件2: 授权委托书 致: 兹授权 (身份证号: )代表本公司,与贵公司洽谈、签订、履行 事宜。授权代理人签署的与 业务相关的法律文件和处理一切与此有关的事务,本公司均予以认可。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:自 年 月 日至 履行完毕为止。
委托单位:
受托人: 年 月 日 附: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|